3月24日至4月15日丰泽全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25-03-24 11:18:43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泉政文〔2015〕33号)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4号)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3月24日0时起至2025年4月15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严惩。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来源:丰泽区融媒体中心、区自然资源局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泉州市丰泽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泉州市津准街31号
  •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505096
  •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505995 举报邮箱:fzqwxb@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泉州市丰泽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