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旅游和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主体: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维护我区节日期间旅游和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促进旅游和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现对全区各有关行业经营者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严格规范定价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定价时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维护我区节日期间旅游和消费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商品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各行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价格;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服务),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消费。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巡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等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