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领导现场接访 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2019-03-18 16:23:30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  

“好事要做好,你们放心!”区领导现场接访,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15日,丰泽区举行党政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区委书记黄景春到区信访调解中心现场接访群众,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区领导黄琪金、曾国家等参加接访。

家住东海街道滨城社区的柳女士反映,她于2016年10月在一新建小区购置新房,款项已付清,验收过程中发现空调外机位置被侵占、卫生间和主次卧飘窗渗水等问题,导致房屋未能按时按质交付,侵害其合法权益。柳女士要求小区开发公司和物业限期对验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房屋按质交付其本人之日起缴纳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

针对柳女士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东海街道、滨城社区、小区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分别作情况说明。

黄景春指出,柳女士房屋存在的问题,小区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要依照职责,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双方可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验收,确保房屋按质交付;依照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的缴费起算时间,缴交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住建部门和东海街道做好督促工作,确保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到位;住建部门对辖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住宅装修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提前处置,维护好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家住东海街道宝山社区的陈先生等人反映,其所在的小区于2015年7月交房,业主入住已三年多,入住率已超过50%,符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成立“业委会”的规定。2018年10月,小区100多名业主联名书面向东海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委会,街道至今未批复,要求协调处理。

在听完陈先生等人的陈述以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后,黄景春指出,业主委员会是维护小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组织,有利于维护小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小区成立业委会是关乎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

“好事要做好,你们放心!”黄景春指出,新《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要按照新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住建部门和东海街道加强指导,提供成立程序清单,帮助小区按照程序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加强宣传,鼓励辖区居民积极举报“强买强卖”行为,住建部门对全区开展摸排,发现物业公司介入强买强卖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王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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