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2026-10-16 16:54:34  来源:平安丰泽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基层领域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通过暴力、威胁、贿选等手段干扰破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把持操纵基层组织;在征地拆迁、旧村改造、集体资产处置中侵吞集体资产、强占利益、欺压群众的“村霸”“社区霸”等违法犯罪线索 。

2.工程建设、市场经营领域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沿街商圈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垄断经营的“市霸”“街霸”等违法犯罪线索。

3.金融及债务催收领域黑恶势力:实施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采取暴力、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违法犯罪线索。

4.黄赌毒及社会治安类黑恶势力:有组织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团伙犯罪线索。

5.网络空间涉黑涉恶线索: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水军舆情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恶意造谣诽谤、网络碰瓷索赔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6.侵害特殊群体利益黑恶线索: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实施劳务碰瓷、强迫交易、胁迫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线索。

7.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履职不力、内外勾结,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干预案件查办的违纪违法线索。

8.其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其他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称霸一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丰泽区社会安定稳定的涉黑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95-22539110(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举报邮箱:fengzesaohei@163.com

3.举报信箱:丰泽区津淮街29号丰泽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刑侦大队(邮编:362000)

(三)丰泽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95-22672813(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举报信箱:丰泽区津淮街31号丰泽区扫黑办(邮编:362000)

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的线索,区扫黑办将依规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工作,视情启动提级复查复核,推动线索核查见底见效。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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