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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排查整治出租屋安全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各类风险,持续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秩序,丰泽区深入开展出租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部门、街道联动发力,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现场整治与联合执法,紧盯出租屋消防隐患、承租人信息登记等重点问题,坚持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46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6起;针对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联合街道立案查处351起,重拳执法、从严整治,有力整治出租屋乱象,彰显守牢安全底线的坚定决心。 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自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查处多起典型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警示: 1. 2026年3月9日,东海派出所执法人员在万科城市之光小区检查时,查实出租人陈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依法予以处罚。 2. 2026年3月10日,清源派出所在段湖路开展排查,发现林某未按要求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予以处罚。 3. 2026年3月13日,东湖派出所深入东湖社区开展检查,出租房管理人杨某未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予以处罚。 4. 2026年5月18日,泉秀街道泉兴街某住户因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法人员当场查实后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5. 2026年4月9日,华大街道华兴路某住户因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实后责令整改,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 6. 2026年5月7日,后坂街某住户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实后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法律法规科普 @广大出租屋业主、承租人员,双方均务必熟知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或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人员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承租人需主动配合出租人采集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信息,并及时报备同住人员相关情况,违者将依法追责。 安全温馨提醒 出租屋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关乎整栋楼栋、整片社区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房东、租客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 严禁在楼道、门厅、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全程畅通; 2.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 不得私自上锁、封闭、改造安全出口,确保应急通道正常使用; 4. 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后,请第一时间清理整改,恢复安全通行条件; 5. 房东务必严格落实承租人信息登记制度,租户需主动配合身份信息登记工作。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均会录入执法档案,属于正式违法记录。若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或违法行为情节加重,将面临更高额度罚款、行政强制执行,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始于细节,责任重在落实。希望广大出租屋业主、承租人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消除安全隐患,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有序的丰泽人居环境。 丰泽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