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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8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8号)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严惩。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