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企业上市最高可获470万元奖励
2023-06-12 09:15:0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早报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许冬福

近日,丰泽区正式印发《丰泽区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修订新三板挂牌奖励、上市奖励等8条政策,增加了北交所上市、优质企业招引等奖励事项,提高奖励标准,企业上市最高可获470万元区级资金奖励。

股改贡献有奖励

各阶段奖励细化

后备企业在股改时,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因土地、房产、设备评估增值或补入账所形成的财政贡献,按财政贡献区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后备企业在股改时,由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企业资产、股权等重组行为而形成财政贡献的(拟上市主体通过现金支付向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的除外),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由受益财政按其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挂牌阶段有奖励

新增北交所上市奖励

“新三板”挂牌将获奖励。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在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分别给予50万元、70万元奖励。

后备企业在新三板或在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层挂牌当年起,年度新增财政贡献增幅达10%的,由受益财政按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企业成功通过发行股票、优先股、可转换债券融资等实现再融资的,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于丰泽区的,按实际募集资金投入丰泽区部分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上市阶段有奖励

异地迁入奖励200万元

后备企业上市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或北京、上海、深圳交易所首次受理的,予以奖励100万元,申报科创板叠加20万元奖励;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首次审核的,予以奖励100万元。

后备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企业总部在丰泽区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A股,并承诺10年内不将公司注册地迁离丰泽区的,上市募集资金6亿元以下且50%以上投资用于丰泽区,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予以奖励130万元。募集资金6亿元以上且50%以上投资用于丰泽区,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予以奖励200万元,科创板上市叠加50万元。上市当年企业财政贡献达5000万元的,叠加50万元奖励。

后备企业以资产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丰泽区、在丰泽区纳税并签订10年内不迁离丰泽区的书面承诺书,给予200万元奖励。

此外,还有上市贡献奖励、上市再融资奖励、间接上市中介费用补助。

资本人才有奖励

优质企业招引有奖励

后备企业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自任职的第二年起,由受益财政按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所形成的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后备企业完成股改并对高管、核心骨干人员等10名以上对象实施股权激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挂牌、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采用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自合伙人对地方财政贡献之日起,由受益财政按其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基金类企业为丰泽区引入优质企业落地注册并被列入上市后备企业的,引入企业5年内在A股首发上市的给予该机构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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