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拟征收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泉丰政综〔2023〕58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7日(不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小张,电话:0595-28883578,联系地址:丰泽区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丰海路1616号)。 特此通告。 附件:东海后渚莲垵及周边片区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