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3 年3月25日起至4月15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严惩。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