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郑玲玲)日前,经丰泽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丰泽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及新标准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本次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将惠及辖区2.2万名城镇居民。这是丰泽区自2011年“两保合一”制度实施以来,第5次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较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80元标准提高幅度达100%。 2021年起,符合条件的丰泽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60元,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加发被征地养老保障金292元。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