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热天的,检察官同志多次给我解答疑惑,还来参与调解工作,和法官同志一起帮助我讨回了工资,心里总算踏实了。” 2日下午,丰泽区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酒店员工支持起诉,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帮助该员工讨回工资,节约了司法成本的同时,也保障了企业正常发展。 据了解,原告刘某因被告某酒店拖欠工资,向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刘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该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丰泽区检察院介入该起事件后认为,在刘某已付出劳动的情况下,某酒店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决定支持起诉。 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该院积极约谈企业负责人,向其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深入细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在保护劳动者弱势群体权益的同时,兼顾疫情期间酒店行业复产复工的实际困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承诺一次性付清刘某工资15000元,并对拖欠的同类员工工资及时进行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