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整治漠视安全生产隐患企业
2020-03-31 10:01:5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早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郑玲玲)日前,丰泽区针对辖区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开展大排查,对漠视安全生产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日前,丰泽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北峰工业区某模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模具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违法行为,丰泽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部门提醒,特定的生产作业条件下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单位及生产经营企业,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没有深刻的认识,在工程项目、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等承发包过程中,不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的所谓《安全协议》,既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范要求,又不严格履行协议条款,不仅直接造成安全生产保障上的疏漏,还使单位或者企业潜在地承担着市场主体的安全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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