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法院宣判两起涉疫诈骗案
2020-03-04 13:30:2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丰泽法院宣判两起涉疫诈骗案

被告人看守所内远程受审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东飘)昨日上午,丰泽法院刑事审判庭出现了特殊一幕——有法官、检察官等,就是没有被告人。被告人在哪里?原来,他们均被关押在看守所内,通过远程视频受审。

这两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的被告人分别是申某亮和黄某伟。

丰泽法院介绍,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庭审工作有序、高效,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该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协商后,决定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案,即审判人员、公诉人在法庭,被告人在泉州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参加庭审。通过音频设备,虽然隔了一二十公里,但庭审内容同步,面对法庭的讯问,两名被告人均能及时予以回答。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申某亮利用部分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于今年2月6日至9日,通过手机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邓某梅、蔡某星、邱某莹、刘某川等6人共计人民币8700元。案发后,邓某梅报警。公安人员经侦查后,于同月9日将申某亮抓获归案,同时提取并扣押申某亮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支付宝余额600元。

黄某伟的作案手段几乎与申某亮如出一辙。今年2月4日上午,他通过手机微信群添加被害人邓某的微信后,谎称有口罩可以售卖,并以先付款后发货为由,先后共骗取邓某154200元,后将所得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邓某报警。11日,公安人员在南安市梅山镇将黄某伟抓获归案。案发后,黄某伟家属代他退出全部赃款154200元。

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此案,一审分别判处申某亮有期徒刑10个月、黄某伟有期徒刑3年3个月,两人还各被处罚金。两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泉州市丰泽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泉州市津准街31号
  •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505096
  •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505995 举报邮箱:fzqwxb@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泉州市丰泽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