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期擅自外出 三名来丰泽人员被教育训诫
2020-02-09 10:08:53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陈小妮  

从丰泽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来丰人员万某等三人在隔离观察期擅自驾车外出,被东海派出所进行教育训诫;民宿经营户黄某私自租用公寓无证经营民宿,被依法取缔。

据介绍,2019年11月以来,违法行为人黄某(女,41岁,福州人)私自租用丰泽区东海某小区公寓经营民宿。

1月25日,万某、潘某、罗某等六人(均为湖北武汉人)来泉入住该民宿。按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该六名人员均需进行隔离观察14天。

2月4日21时许,万某、潘某、罗某三人违反通告,在隔离观察期内擅自驾车外出。

按照省、市、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对万某等三人进行教育训诫。同时,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民宿立即停业,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处罚。

按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丰人员(含到过上述地方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泉州市丰泽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泉州市津准街31号
  •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505096
  •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505995 举报邮箱:fzqwxb@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泉州市丰泽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