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规定出炉
2019-04-23 21:46:38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  

近日,《丰泽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对民办幼儿园申报和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程序、补助标准及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普惠性幼儿园指政府通过向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近年来,丰泽区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与发展,通过严格的等级评估、自愿申报、限价建议、公示报备、教育督导、普惠生均补助、收费监管等办法,积极鼓励幼儿园实行普惠性收费,满足群众对“性价比”较高的普惠幼儿园的需求和选择,促使民办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从而进一步规范民办园的办学行为,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规定》指出,丰泽区将于2020年,全面完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的整体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据了解,根据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管理水平等因素,区教育局按一级(对应省级示范园)、二级(对应市级示范园)、三级(对应区级示范园)、合格民办园、基本合格民办园五个等级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并按照250-400元/年·生的标准予以经费补助。基本合格幼儿园不得申报普惠性幼儿园,限期整改期限为一年,一年内整改不合格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并处罚。经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区教育局按照《丰泽区民办学校年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实行年检管理。(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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