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美、泉秀幼儿园2019年秋季招生方案出台
2019-04-16 19:43:56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  

2019年秋季丰泽区妇联自办园所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坚持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就丰泽区妇联自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生条件

东美幼儿园

1、招生规模

3个小班

2、招生对象

(1)户籍在东美小区内适龄儿童并实际居住;

(2)户籍在东美、霞淮自然村原籍村民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并实际居住;

(3)本园教职工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3、报名材料

(1)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

(2)户口簿;

(3)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泉秀幼儿园

1、招生规模

3个小班

2、招生对象

(1)户籍在灯星社区的原浦西、草埕、水口、东村原籍村民的子女;

(2)户籍在浦西花园并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

(3)本园教职工子女。

3、报名材料

(1)登记时须提供材料:

根据文件精神,凡符合我园招生范围和招生年龄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在《招生通告》中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灯星社区的原浦西、草埕、水口、东村原籍村民需提供拆迁协议、户口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浦西花园住户需提供选房安置补充协议书或购房合同、户口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缺一不可

二、招生年龄

适龄儿童: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前并实际居住。

三、招生办法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关系必须是2019年3月1日前落户在丰泽区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其中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必须和实际居住地相符。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1)6月20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方案、张贴招生通知;

(2)7月2-4日,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摸底登记;

(3)7月11-13日,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4)8月1日前,幼儿园公布服务区域内资格审查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泉丰价〔2018〕17号)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招生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应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收,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30人以内;不得违规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

(三)在完成片区内的招生任务后,学园如还剩有学位,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居住在学校附近的丰泽区适龄儿童。

(四)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严格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认真核对招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准确无误后,在原件复印件上签名。

(五)幼儿园在招生期间必须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丰泽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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