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秀小区高空抛物频现 业主忧心忡忡
2019-03-27 16:33:3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律师 找不到肇事者 邻里要“连坐”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林耀龙律师表示,一般高空抛物造成的后果大多数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物品是谁的,谁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知道具体是谁家的,那么靠近物品掉下来这一方向的整个建筑物的业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侵权行为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构成犯罪,届时侵权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希望市民能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的陋习。

相关案例

2001年9月27日晨,原告蒋某路过重庆市渝中区文华大厦B座时,被从楼上坠落的塑料花盆砸中,住院近4个月,花费7万余元。后经诊断,蒋某属七级伤残。事后勘察取证,无法确定肇事花盆是谁家的。蒋某遂将文华大厦B座的57家住户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57家住户中,除了7家能证明自己因安装了防护网等原因排除嫌疑外,另外50家住户不能排除花盆从自家坠落的可能性。一审法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要求他们分担赔偿责任,每户承担2700多元。

他山之石

日本高空抛物现象不少。日本在狠抓教育和加大法律惩戒力度的同时,从技术层面做好防范工作。如2009年修订的《横滨市建筑环境设计制度》第六条规定,在共同住宅内设置阳台的情况下,需要在阳台下方或水平方向有坠物嫌疑的区域内采取危险防范措施,没有做到的建筑设计将不能通过最终的安全审批。安装防护网成本低、易操作、见效快,不乏借鉴价值。

对于高空抛物,香港法律规定,从楼宇高空掷物伤人的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6个月。为此,香港还在高楼安装“天眼”,专门抓拍高空抛物行为。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警务人员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特别任务队利用摄像机、望远镜及夜视望远镜,在有关单位内不分昼夜监视,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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