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8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社保补贴
2023-05-25 09:33:49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早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许冬福)记者从丰泽区人社局了解到,5月22日起,8类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开始接受申领,个人参保先缴后补补贴50%。

据悉,8类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的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享受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此次补贴对象包括以下8类人员:“4050”失业人员(指丰泽辖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就业后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办理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海域退养渔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不得再申请享受该项补贴。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后被取消《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在残联已享受的年份应予以扣除。举例来说,已在残联享受过1年补贴后,《残疾人证》作废的人员,只能在丰泽区就业人才中心继续享受2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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