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治理
2022-05-16 17:16:44  来源:看丰泽  责任编辑:  

为全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自即日起至9月25日,丰泽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治理工作。

本次重大火灾风险治理工作将紧盯“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重点围绕“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三不”原则,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建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治理以下8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筑、屋顶承重构件、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建筑、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建筑,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六)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七)存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严重电器隐患。

(八)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建筑。

对自建房的排查治理,要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和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统筹开展抽查检查,从严整治隐患回潮、虚假关闭、虚假评查等问题。

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如何治理?

丰泽区要求:

(一)组织集中排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结合已掌握建筑信息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房屋间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属地主责、分级治理”原则,落实好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与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对不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10人以下,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由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工作专班指导督促整改;对场所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区直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整改;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集中连片地区,且8类重点情形突出的街道,报请市级人民政府督办整改。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场所业主或租户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撤离;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严格销案管理。要按照“8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对8类重点情形整改情况落实闭环管理、逐一销案。对住宿人员10人以下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由区指挥部组织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五)靶向宣传教育。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六)强化技防应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电子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平台,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及时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提示、风险评估和精准防范。要在风险集中连片区域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七)提升应急能力。要结合实际统筹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辖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火灾风险特点,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调研熟悉,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动,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区级人民政府统筹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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