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保险拒赔,丰泽法官与陪审员共促调解
2021-06-10 08:56:27 卢书琪  来源: 丰泽法院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近日,丰泽法院简案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意外保险赔偿纠纷案。

2017年11月,原告袁某在福建某石业公司厂区上班期间因货车倒车时,货车右侧保险杠碰撞到石材板,石材板掉落到原告袁某的左腿上,造成袁某左胫腓骨中段开放粉碎性骨折等,后经住院治疗,虽治愈出院,但已遗留残疾后果。袁某得知该石业公司有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但因理赔知识不足等原因,未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袁某遂将该保险公司起诉至丰泽法院,要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其保险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丰泽法院承办法官马上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及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因赔付时间、诉讼时效处理程序等问题分歧较大,调解几度陷入困境,纠纷没有得以解决。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袁某从事体力劳动工作,又在工作中因意外导致伤残,生活确实受到严重影响等现实情况,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邀请本院两位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并前往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调解。

调解中,两位人民陪审员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利用自己亲和力和专业经验丰富的优势,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渐渐解开纠纷处理的各个症结点。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袁某与保险公司办理了一应赔付手续,不到10天,袁某就拿到了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250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该起保险纠纷的成功调解,是丰泽法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的一个缩影。简案庭成立以来,对涉保险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始终坚持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听得懂的与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可能的寻求妥适的维护权益渠道,为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做出不懈努力,让案情与民情、法意与民意有效沟通与整合,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 泉州市丰泽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泉州市津准街31号
  •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505096
  •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505995 举报邮箱:fzqwxb@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泉州市丰泽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